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从体制和制度上保障消防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办公厅起草了《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集意见。
现将《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附件1-2),请各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反馈给我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A楼306A办公室,同时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3130733@qq.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特此通知。
资产装备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