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资产装备处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学院(部、中心)重大对2020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29类突出问题(详见附件1“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填报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附件2),于3月28日前报送至资产装备处资产管理科。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中心)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按时完成自查自纠任务和工作台账报送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研究指定措施、建立完善制度,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特此通知
资产装备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