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中心):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国有房产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现就我校做好2022年国有房产租金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租广州航海学院国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减免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的,全年合计最高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于合同存续期少于前述减免月数的,按合同实际存续期减免。
三、审批流程
1、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我校提出房租减免书面申请,超过时限原则上不再受理。
2、申请资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资格确认说明和佐证材料等。
3、我校将对承租方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租金减免登记操作》(详见附件)在资产系统登记录入相关租金减免信息并上报审批。
四、联系方式
广州航海学院行政楼A楼306
资产装备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