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资集中回收工作的通知》(穗财资〔2026〕3号)要求,实现我校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价值,实验室与资产装备部拟开展2026年度第三季度废旧物资集中回收工作,请有回收需要的各单位按要求填写附件2、附件3(填写过程中请不要修改附件3的格式)。附件1为废旧物资的分类与清单,供参考,此次废旧物资回收不包括系统内已入账的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
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14日前将附件2、附件3提交到A1行政楼309,电子版表格请通过OA发送。
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清单
2.废旧物资集中回收登记表
3.废旧信息导入模板
(联系人:李嘉怡,办公地点:A1行政楼309)
实验室与资产装备部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