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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资产管理主系统资产登记入账信息的通知

2021年06月04日 08:49  点击:[]

校内各部门:

为完善学校的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登记入账流程,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穗财规字【2017】5号)和《广州市教育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穗教发【2020】27号)的要求,请校内各部门在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登记入账时,一律在“资产附件”栏下提交发票扫描件或者电子发票文件,在“资产图片”栏目下提交实物图片,并请填写清楚实物“存放地点”及“使用人”,同时,按要求完善资产登记入账的其他信息。资产登记时信息的完善有利于资产后续的管理、使用跟踪及资产报废流程的实施。按照穗财规字【2017】5号第三十条: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固定资产报废应提交的资料,包括能证明报废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资产的凭证、资料等缺失会影响后续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

请各部门资产审核员及资产管理员务必重视并按要求落实。对于相关信息不完善的资产入账申请,自即日起,资产装备处审核时会一律退回处理。请各部门予以配合。

资产装备处

2021年6月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节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广州航海学院常用办公设备耗材及低值耐用品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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