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更好地迎接5-6月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资产装备处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参照《学校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细则》(附件2)对标对表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寻找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不足,补齐短板。
二、请各单位于4月9日前将《安全检查报告》(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53130733@qq.com,盖章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A楼3楼设备与实验管理科。
资产装备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