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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与资产装备部工作职责

实验室与资产装备部是负责学校资产、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校资产的报增、建帐、调拨()等使用管理工作。

2.负责校外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和审核校内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事项的监管工作,对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出租出借事项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组织办理学校国有资产转让、报废等处置报批报备手续,并协助有关部门调剂闲置资产。

4.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信息、数据的统计、编制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6.负责学校办公家具、设备及耗材集中采购需求收集、审核整理和有关入库、移交、出库工作,协助后勤做好校园维修配件及防疫物资仓储管理等工作。

7.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和学校的规定,处理房改遗留问题。协同人力资源部做好住房改革补贴资料收集、查册和审核工作。

8.负责校级及以下实验室(实训)建设的规划、管理及前期论证,制订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费、维修费、实验室安全建设费等的年度预算和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统筹学校实验用房的使用和调配。

9.指导和监督学校各院(部、中心)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实验教学条件的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条件改善与建设工作。

11.协同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全校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设岗、聘任、考核等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及安全文化建设。制订、推进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通报和整改监督。

13.负责院级单位实验用管制类化学品的申购审批、使用监管和实验产生有害废弃物的处置监管。

14.负责组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校级论证、立项、验收工作,实验实训室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工作。指导各院(部、中心)做好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15.负责外贸代理管理,规范外贸代理服务,负责进口仪器设备免税申办管理及后期监管工作。

16.负责完成各级各类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

1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