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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装备处职责

资产装备处是负责学校资产、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学校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督导实施。

二、负责学校资产的登记、统计、转移、处置、核查、评估、监督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校外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和审核校内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监督、检查。

五、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和学校的规定,处理房改遗留问题。

六、负责学校实验(实训)室的规划与建设,统筹学校实验用房的使用和调配。

七、指导和监察学校各院(部、中心)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八、协助做好后勤维修耗材、疫情防控物资、体育器材及用品、办公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工作,负责后勤维修耗材、疫情防控等物资的仓库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质量体系文件,保证体系连续有效运行。

十、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相关任务。

十一、贯彻落实学校下达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