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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27日 15:22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要求,为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逐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结合疫情防控,全面排查重点危险源

各单位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4月29日前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危化品、气瓶、高温高压、机械安全等类别的风险点,加强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填写《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并于5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提交至资产装备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453130733@qq.com

三、加强常规安全管理

假期期间,无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安全监控设备除外)、水、气的总闸,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管理;各实验室的门、窗、锁等须关好锁好,做好防风、防潮、防雷、防渗漏水等安全防范工作。

四、做好备案及安全防范措施

假期如要使用实验室,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教师须全程监督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并对实验全过程的安全负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资产装备处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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