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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2022年09月16日 14:45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发布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要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详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配合我部推进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资产装备处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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