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粤教装备函【2023】8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受检高校在中秋、国庆假期前,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对整改不认真、不彻底、走过场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启动问责机制。现将我校中秋、国庆假期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与应急响应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部署,做好中秋、国庆节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开展自查,消除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中秋、国庆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详附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整洁实验实训环境,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帐,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资产装备处设备与实验管理科备案。
三、重点防范,加强危险物品和开放实验室的管理
1.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切实做好登记和使用记录;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识工作。
2.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实验室开放期间,要有专人值守,如遇突发安全事故或意外,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上报。
3.突发情况须立刻报学校总值班室(020-32081608);
资产装备处联系电话:黄老师13342816186;石老师13342816935;刘老师18925122101。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资产装备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