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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30日 14:30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要求,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逐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全面排查各类实验室及实训场所

各单位应在4月30日17:00前对所属实验室和实训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危化品、气瓶、高温高压、机械安全等类别的风险点,加强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月报表》(已送达各单位),并于5月8日前将纸质检查材料或电子扫描件(签字盖章)报送资产装备处备案。

三、加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假期期间,无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水、气的总闸(安全监控设备除外),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管理;各实验室的门、窗、锁等须关好锁好,做好防风、防潮、防雷、防渗漏水等安全防范工作。

四、做好备案及安全防范措施

假期如要使用实验室,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教师须全程监督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并对实验全过程的安全负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联系人:刘老师18925122101,麦老师13926701101

                                     

                                      资产装备处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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