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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15日 14:34  点击:[]

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在春节寒假来临之前,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及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节假期间值班与应急响应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部署,做好节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开展自查,消除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单位结合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在寒假前开展一次专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查自查表》(见附表),并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形成闭环管理。假期间各实验室和实训场地要关闭其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对于不能断电或需在假期中用电的设备及仪器,必须有专人值班和采取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三、重点防范,加强开放实验室和危化品管理

(一)涉化学类实验室要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存放、标识、密封、泄漏等防护工作。加强易制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切实做好管制类化学品的保管和台账记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标识工作。

(二)责任到位,做好假期开放实验室管理工作。坚持做好通风、消毒工作,严格各项防控措施,并如实记录。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查自查表》(签字盖章扫描件)报送资产装备处(刘老师)。如突发安全事故或意外,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

黄埔校区(警务):32081608

琶洲校区(警务):84455816

资产装备处:13342816186(黄老师)

13342816935(石老师)

18925122101(刘老师)

附表:《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查自查表》

资产装备处

2024年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岗位调整后行政办公用房及资产交接工作的相关要求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报废处置技术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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