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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2023年01月06日 10:22  点击:[]

一、学生须通过学校组织的校院二级安全培训考核,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内容和步骤,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特性。

三、学生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进入实验室须按实验要求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不得把与实验无关的东西带进实验室。

四、严禁在实验场所饮食、喧哗、打闹、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自觉保持实验场所整洁、安静、卫生,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五、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实验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物品。严禁将实验室内任何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

六、学生在实验室过程中,应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认真进行实验,做好实验记录。

七、学生实验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若发生事故,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采取正确有效措施,排除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八、学生实验完毕,应将所用实验器材等物品归回原位,关闭水源、电闸和气源,清洁实验台面和仪器设备,经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上一条:广州航海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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